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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文章 【发布时间: 2025-03-26】  【点击数: 】 【字号: 】 【我要打印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公平、公正开展,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及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及调剂复试原则上全部采用“线下”复试,即现场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等将在学院及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学院硕士招生咨询QQ群(450051065)提前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并向我院提供的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本人所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或档案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学术论文等)。


(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及相关认证;

8.自愿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如学术论文等)。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笔试开始前报到并提交审核材料。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分数构成

(一)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

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院提交《大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不及格(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二)第二阶段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复试内容参考以下方案执行。

1.笔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调剂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拟调剂专业考试科目。

2.面试

满分为100分,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力20分、专业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面试考核内容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研究方向的面试。

(1)外语(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20分)

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使用专业外语进行文献阅读、翻译的能力。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对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我院同时要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必要时,我院将采取其他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


(三)复试分数构成及使用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0411-86110458

通讯地址: 大连旅顺南路西段九号(邮编116044)

举报信箱:taojj2004@163.com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方案中如有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处,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为准。

复试科目、材料下载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js.dmu.edu.cn/info/1017/8830.htm)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大连医科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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